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明确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包括以非法手段破坏或者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的重要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明确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定义和标准,包括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进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并删除、增加、修改、遗漏电子数据、程序等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行为。
2.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明确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包括以非法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以非法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监控、干扰或者以其他方式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3.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了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包括通过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他人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授权而收集、存储、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等。
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明确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包括以非法手段破坏或者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5. 妨害信息系统运作罪:明确了妨害信息系统运作罪的行为的界定和刑事责任,包括通过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攻击、阻碍信息系统的正常功能和数据传输的行为。
这些重要规定对于打击和惩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使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明确制约,并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了可依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