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要素,如果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标准,即具有明确的违法犯罪目的和故意行为,而且提供帮助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法律机关可以依法对其提起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第286条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要素:
1. 帮助:指以提供技术支持、网络平台、工具设备、资金等方式,实际参与、协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2.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指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等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行为。
3. 具有明确的违法犯罪目的和故意行为: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必须具有明确的违法犯罪目的,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帮助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而且是故意为之。
4. 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即有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以上要素,如果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标准,即具有明确的违法犯罪目的和故意行为,而且提供帮助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法律机关可以依法对其提起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