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获取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他人信息系统的运行;(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专用程序、工具;(三)非法使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四)使用信息网络窃取、侵犯、篡改、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获取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他人信息系统的运行;
(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专用程序、工具;
(三)非法使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四)使用信息网络窃取、侵犯、篡改、销毁他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所提供的互联网服务或者相关设备的行为;
(五)扰乱信息网络正常功能,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进行网络攻击的行为;
(六)窃取、收受、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披露他人个人信息;
(七)窃取、删改、增加、隐匿、销毁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教育、新闻出版、科研等部门的重要数据、网站、数据库等信息资源;
(八)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干扰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计算机系统严重障碍的,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九)非法提供他人信息获取、存储空间、通信传输、信用卡、支付结算等网络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规定的刑罚幅度为通常情况下的量刑幅度,具体的刑罚量刑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及案情评估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