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解释中,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便依法处罚和打击该类犯罪行为,保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1. 非法接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指未经许可,利用各种手段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2. 非法控制、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指未经许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操控或使用的行为,包括恶意篡改、破坏、删除或增加信息等。
3. 非法使用信息系统数据或者提供信息系统数据供他人非法使用:指利用信息网络获取、使用、出售、提供他人非法获取和使用的信息数据的行为。
4. 非法侵入他人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等使用信息网络的工具:指未经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账号、密码、数字证书等使用信息网络的工具。
5.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有关数据、程序的行为:指未经许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有关数据、程序的行为。
6. 非法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罪中的其他行为:指其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如发布、传播淫秽、暴力、恐怖、谣言等信息。
在司法解释中,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便依法处罚和打击该类犯罪行为,保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