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设黑客工具网站:刑法规定,如开设黑客工具网站,提供黑客攻击技术、软件、工具等,明知访问该网站的人有可能用于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刑法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组织、领导、参加黑客攻击行为:刑法规定,如组织、领导、参加黑客攻击行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破解或者探测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获取计算机数据、程序、文件等信息的,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2. 开设黑客工具网站:刑法规定,如开设黑客工具网站,提供黑客攻击技术、软件、工具等,明知访问该网站的人有可能用于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3. 传授黑客攻击技术:刑法规定,如以传授黑客攻击技术为目的,公开发表、销售、传播黑客攻击方法、技术、工具等,明知被传授者或者购买者有可能用于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4. 非法提供软件、设备:刑法规定,如非法制作、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于破解密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等活动的软件、设备,明知该软件、设备将被用于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5. 故意隐瞒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法规定,如明知他人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故意隐瞒不报告,或者帮助销售、转移犯罪所得等,在刑法规定的情形下,将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这些规定旨在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并为相关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