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违反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信息网络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违反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信息网络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必备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客体要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体是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为主要设备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以及网络服务系统。
3. 行为要素: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行为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包括未经授权访问、非法传输、篡改、破坏、删除或者增加信息内容等。
4. 目的要素:犯罪行为要以非法目的为驱动,即通过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造成不正当损失。
5. 影响要素:犯罪行为对信息网络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例如造成信息系统瘫痪、破坏数据完整性、泄露国家秘密等。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来具体确定,例如根据中国刑法第285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是具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故意;客观方面是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瘫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