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他相关规定:包括对违法行为相关证据的鉴定和处理、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其他相关规定。
最高院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明确了什么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侵入计算机系统。
2.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定了什么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损坏、删除或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程序、应用等。
3.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明确了什么属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控制计算机系统,通过控制计算机系统实施其他非法行为。
4.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规定了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
5. 网络攻击:明确了何为网络攻击,包括通过黑客手段攻击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网络设备。
6.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规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
7. 非法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明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包括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判断罪行的轻重,并提供了相关刑期和罚金的具体规定。
8. 增加未成年人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非法获取、交易和泄露个人信息,特别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9. 其他相关规定:包括对违法行为相关证据的鉴定和处理、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