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法控制信息系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控制信息系统罪是指未经许可,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删除、修改、增加存储、造成数据错误等方法,干扰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恶劣后果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我国法律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1. 非法获取信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获取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程序等。根据犯罪的性质、后果等情节,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非法控制信息系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控制信息系统罪是指未经许可,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删除、修改、增加存储、造成数据错误等方法,干扰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恶劣后果的行为。根据犯罪的性质、后果等情节,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3. 非法提供侵入、非法控制程序、工具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三百零四条,非法提供侵入、非法控制程序、工具罪是指未经许可,制作、复制、发布或者销售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程序等专门用于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根据犯罪的性质、后果等情节,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非法获取或者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非法获取或者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或者提供信用卡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犯罪的性质、后果等情节,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我国法律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概述,具体的罪名和刑罚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