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两高”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他们在打击和处罚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下是其中一些规定的概述: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规定:规定了以非法获取、出售、提供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犯罪,包括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等。
2. 小额贩卖淫秽物品犯罪规定:规定了以互联网为媒介贩卖淫秽物品,仅数额较小的行为也属于犯罪。
3. 制作、买卖非法专业设备犯罪规定:规定了以制造、买卖非法专业设备的目的进行网络攻击和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属于犯罪。
4.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规定:规定了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属于犯罪。
5.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犯罪规定: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属于犯罪。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