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该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一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严重的影响,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旨在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在信息网络上编造、转载或者编辑、发布虚假信息或者病毒等破坏信息网络正常功能的程序,扰乱信息网络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该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其中,对于编造、传播利用网络虚构的信息进行欺诈活动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可涉嫌诈骗罪或者非法经营罪;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于通过服务器、主机、网站等技术手段实施网络攻击,严重妨害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重要部门正常运行的,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一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严重的影响,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旨在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