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追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责任。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标准,具体判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以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干扰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为目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制造、销售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等行为。
公安追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标准一般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是否存在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干扰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行为。
2. 是否存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非法制造、销售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行为。
3. 是否存在明显的违法犯罪目的,即是否以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违法行为。
4. 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保密信息、破坏信息安全、威胁网络安全等行为。
如果符合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追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责任。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标准,具体判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