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规定是司法解释中的主要内容,旨在明确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界定和打击力度。具体的司法解释可能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而有所差异。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 揭露、传播作案技术:帮助他人获得、使用、传播网络攻击工具或破解软件等技术手段的,可视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例如提供黑客工具下载链接、教授网络攻击技术等。
2. 提供非法网站搭建服务:帮助他人建立、运营、维护非法网站,例如色情网站、赌博网站、病毒传播网站等,均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3. 参与网络虚拟资产洗钱:帮助他人将非法获取的虚拟资产(如比特币)进行洗钱操作,掩盖其非法来源,从而提供帮助的行为也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4. 为黑客提供资助或合作:向黑客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资源,或与黑客共同参与网络攻击活动,都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5. 掩护、庇护网络犯罪分子:为网络犯罪分子提供庇护、帮助逃避打击,例如提供藏身之处、伪造身份等,都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这些规定是司法解释中的主要内容,旨在明确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界定和打击力度。具体的司法解释可能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