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情节较轻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删除、修改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最高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非法提供计算机程序、工具用于攻击,最高刑期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确对于行为明显轻微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轻微处罚,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
最高法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的相关解释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定义:解释明确了什么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处理的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非法提供计算机程序、工具等。
2. 刑事责任:明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构成犯罪的行为,并列举了一系列的犯罪情形,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删除、修改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处理的或者传输的数据、非法提供计算机程序、工具用于攻击等。
3. 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例如,情节较轻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删除、修改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最高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非法提供计算机程序、工具用于攻击,最高刑期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
4. 分类处理:针对主观故意不明确或者行为方式、结果未达到构成犯罪标准的情形,进行了分类处理。明确对于行为明显轻微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轻微处罚,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非刑事处罚措施。
5. 从轻、减轻等情节:解释明确了一系列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如自愿投案、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主动消除威胁等。
以上是最高法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的相关解释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