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hop(嘻哈),诞生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贫民区街头的一种文化形式,首先在纽约市北部布朗克斯市区的非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间兴起,继而发展壮大,并席卷全球。目前,嘻哈四元素已更改为五大元素,为DJ(打碟),MC(说唱),Graffiti(涂鸦),Breaking(街舞),knowledge(知识,代表传承)
1959年,纽约市政府决定在外来移民聚居地布朗克斯区修建一条横穿过这里的高速公路。这个庞大的工程将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给这里的居民带来不便甚至混乱,于是本就不富裕的布朗克斯区的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决定搬家。
1968年,纽约市政府再次决定在布朗克斯北缘修建了大片的联合式公寓,另外一些有能力的家庭也迁入了这个公寓。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布朗克斯变成了一个穷困破败的贫民区,往日的欣欣向荣,逐渐被犯罪、毒品和失业所取代。1973年,居住在布朗克斯西区街道的牙买加移民Kool Herc经常在家中举办“音乐派对",他经常播放一些爵士乐、R&B、放克。Ska和灵魂乐,与同时期美国流行的迪斯科相比,Herc的音乐更贴近贫民区人们的真实生活,他的派对也越办越大。
最后, Herc决定把派对搬到户外,并独创了使用两台唱机,重复播放相同唱片中精彩的break的手法,使派对气氛始终维持在高潮。从此,DJ Kool Herc的派对在布朗克斯区名声大噪。后来,这种技术经过Grandmaster Flash的改良和革新,创新出搓碟、快速混音等技术,并加入了操作杆、均滑转换器等装置,使DJ正式成为一门学问,随着DJ技术越来越复杂,很多DJ无暇与现场观众交流,于是衍生出了专门负责活跃气氛的MC。
在一次派对上, Kool Herc发现了几个跳着特别舞蹈的年轻人,他们总是等到音乐break出现时启动,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犹如杂技般的脚步动作后,在break结束时突然定格。Kool Herc赞叹不已,并称这几个年轻人为break boys,后来简称B-boy。